西安美陈设计:展览馆设计规范和注意事项(一)
1、馆区内不应建造职工生活用房。若职工生活用房毗邻馆区建筑布置,必须加以分隔,并各设直通外部道路的出入口;
2、馆区内应功能分区明确,室外场地和道路布置应便于观众活动、集散和藏品装卸运送;
3、陈列室和藏品库房若临近车流量集中的城市主要干道布置,沿街一侧的外墙不宜开窗;必须设窗时,应采取防噪声、防污染等措施; 4、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规定外,新建博物馆建筑的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%。
5、陈列室不宜布置在4层或4层以上。大、中型馆内2层或2层以上的陈列室宜设置货客两用电梯;2层或2层以上的藏品库房应设置载货电梯。
6、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内不应敷设给排水管道,在其直接上层不应设置饮水点、厕所等有可能积水的用房。
7、藏品暂存库房、鉴赏室、贮藏室、办公室等用房应设在藏品库房的总门之外。
8、收藏对温湿度较敏感的藏品,应在藏品库区或藏品库房的入口处设缓冲间,面积不应小于6㎡。
9、大、中型馆的藏品宜按质地分间贮藏,每间库房的面积不宜小于50㎡。